□赖世伟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3月13日早晨,河北燕郊一商铺发生疑似燃气泄漏引发的爆燃事故,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情况如何?伤亡如何?都牵动着许多人的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迅速赶到燕郊爆炸现场做直播报道,然而,当记者说到应急消防公安正在介入时,画面中就“介入”了许多人,试图遮挡镜头,甚至阻挠报道。
对此,《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表达了强烈批评。他指出,对非涉密且公众关心的突发事件进行现场报道,是新闻机构的权利,也是职责。各地政府应当在确保现场救援不受打扰的前提下,为新闻报道提供便利,而不是进行无端的干涉和制止。胡锡进进一步强调,央视记者的报道行为完全符合国家宣传部门的相关规定,应当受到鼓励。对这样的报道进行阻拦,显然是旧思维的惯性在作祟,是应当纠正的一次不当行为。
记者的镜头,是公众了解世界的“窗口”。在这个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公众对于突发事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应当得到充分尊重。而新闻报道,正是实现这一权利的重要途径。事故发生时,记者们冒着危险,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的就是将真实、准确的信息传递给公众,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消除恐慌情绪。
然而,一些地方在发生事故时,却喜欢采取“捂盖子”的做法。2015年南都记者暗访证实深圳警界多名官员酒楼吃娃娃鱼一事遭殴打、2023年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水电站放水致教师溺亡”一事遭围殴……他们限制记者的现场报道,删除相关视频,甚至对记者进行威胁。这种行为不仅令人愤慨,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的粗暴侵犯。
事实上,一个开放、透明的社会环境,对于政府和公众来说都是有益的。尤其是灾情事故发生时,政府及时公开信息,接受媒体直播,不仅能让公众了解事实,更有利于社会各界及时援助、予以支持。这是一个良性互动的过程,如果演变为阻挡新闻报道,着实不可取。
回到这起燕郊爆燃事故上来。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对燃气等危险品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而对于那些试图遮挡记者镜头、阻挠报道的行为,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出解释,严肃处理。
知情权不仅是个人的权利,更是社会的责任。当今时代,公众对于信息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挡住记者的镜头,也是遮住了面向公众的“窗口”。毕竟,挡镜头或许是小事,挡住了公众的“视线”可就是大事了。
来源:红网
作者:赖世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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