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丽 (淮阴师范学院)
7月23日,女演员金靖在微博发布了一则孕期日常生活照片,配文“超绝小孕妇”,引来了部分网友的抨击。他们表示:作为公众人物,怎可以使用“小孕妇”这种含有“娇妻文学”意味的词汇?也有部分网友表示不解和无法苟同前者观点——“小孕妇”这个词汇字面意思只是表达年龄不大的孕期妇女,不知有何不当之处?
“小孕妇”这个词汇某种程度被赋予特殊含义,缘于社交网络上存在一些年龄很小,甚至是未成年的女性成为孕妈,她们会自称或被他称为“小孕妇”;再者就是部分网友认为,“小”这个字眼有刻意低龄化孕妇的“嫌疑”;而“娇妻文学”则是指将女性形象固化为受关爱的弱势一方,同时将女性魅力放大为女性的生命力,弱化其个人价值,甚至物化为完全依附男性的存在。
诚然,“娇妻文学”现象和“小孕妇”特殊含义的背后确该令人反省和应当抵制,无论是物化女性贬低女性自身价值,还是孕龄低龄化至未成年,都是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
可回到事件本身,就事论事,金靖文案中含有“小孕妇”一词,背后是在表达这种后期被赋予的新含义吗?还是本想要表达原有的字面意思,却被网友过于敏感地曲解了?金靖在发布这篇微博遭到质疑后,便立即修改了文案并作出解释:原本不清楚这个词汇被赋予的新含义 ,“小孕妇”想表达的只是与“小姐姐”类似的含义。如此,实属“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了。
虽然表面看只是一场小乌龙事件,但这种旧词被赋予新含义再转化成网络用语后,惹出争议的事情真不少,有时甚至上升到对言论“审判”的层面。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说了就是在搞“男女对立”甚至“煽动”,搞的是何种程度的对立或是煽动……这是经常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上演的形形色色的“审判”,甚至有网友将其戏谑地称作新的“文字狱”。
我国法律规定言论自由是人的基本自由权,那么在合理合法的范畴里表达言论,初心和用意也并无不轨之心,如此有何不当甚至要招致“审判”呢?究其原因,在网络用语更新速度日新月异的今天,人们对那些被赋予了新含义的网络用语的了解速度与程度是并非同步的,同时每个人的言论理解体系也存在着一定差异。
所以,当面对网络空间中自由且多元的言论时,不如多点包容和理解,少点敏感和责怪。作为网络空间中的一份子,在发表言论与接收信息时,要始终不触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玩梗要适度,解读信息更要脱敏,不要过分解读扭曲一些原本正常的话语,更不要在不明确表述者是否是在刻意表达某种不当含义时,就亮起敏感的警报器,强行代入自我理解随意“审判”。
来源:红网
作者:黄兴丽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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