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昂(吉林大学)
近期,部分地区因超强降雨引发洪涝。为保障洪涝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秩序价格基本稳定,制止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汛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的公告,明确相关经营者要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做到不串通涨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不价格欺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8月6日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这样的“提醒告诫”,十分及时也很有针对性,具有防患未然的警示作用。自部分地区遭遇洪涝灾害以来,很多“逆行者”都奔赴一线,抗险救灾。遗憾的是,在大家奋勇救人、共渡难关的同时,也有部分商家被利益蒙蔽双眼,借灾害哄抬物价,从而大发“灾难财”,这一行为无疑与人伦道德相悖,不免令人心寒。
众所周知,面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由于时间成本和运输成本增加,市场物价在短期内出现波动,这属于正常现象。可是,一些商家利用洪涝灾害,肆意抬高普通生活物资的售卖价格,不仅严重违背了商业道德,也有失公德,是一种赤裸裸的“发国难财”行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条例,这些借洪涝灾害机会恶意哄抬物价的不法商家,其行为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尊严,也极大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最终必然为自己的不法之举“买单”,受到应有的惩罚。
要知道,灾害面前,生活物资的价格与民生息息相关,势必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在突如其来的“天灾”让受灾群众无家可归又身心俱疲时,个别商家却在生活物资上动起歪脑筋,借灾难哄抬物价。这种“祸上加祸”的行为,不但会加剧受灾群众的恐慌心理,给他们带来“二次伤害”,也会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尽管目前恶意哄抬物价的只是少数商家,但他们的行为很可能会形成错误示范,如果不加以制止,可能会得到越来越多商家的仿效,从而对抢险救灾工作产生消极影响,最终危害的是整个防汛大局。
风雨无情,人间有情。当前,部分地区暴雨仍在持续,防汛工作任务依然繁重,不少公安、武警、消防等逆行者仍然夜以继日地工作在抢险救灾的前方。在防汛关键时刻,岂容不法者哄抬物价,给防汛工作“添乱”?对此,相关经营者必须恪守商业道德,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范,坚决与“发灾难财”的做法说“不”。只有这样,才能赢得良好的口碑和赞誉,利于今后更长远的发展。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对汛期“七不得”的行为做出严格规定,也彰显了相关部门切实维护好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的决心。当然,在对不法者做出“提醒告诫”的同时,也需要监管和执法部门协调发力,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恶意哄抬物价等行为依法惩处,及时通报违法案例,从而警示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另一方面,也要加大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吃穿用度,让他们吃下了“定心丸”,坚定防汛工作必胜的信心。
相信在各方的携手努力下,大家一定能拧成一股绳,共同应对暴雨侵袭,打赢这场防汛攻坚战。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一昂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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