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国
5月5日晚,@上城发布 发布情况通报称,2024年5月4日13时,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反映的“叫花鸡里没有鸡”情况,已至河坊街涉事商户开展现场检查、制作笔录,进行立案取证调查,并已同步受理消费投诉,联系消费者进行调处。目前,案件正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办理中,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5月5日光明网)
“叫花鸡里没有鸡”,如此操作实在太离谱了,如果是有意为之,就属于无底线的“宰客”,对涉事商家的处罚就得让他“终生难忘”。如果属于“乌龙”,也必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根据博主发布的视频以及评论,5月1日下午,该博主和家人前往河坊街,并在一家臭豆腐店购买了三只叫花鸡,其中一只当场打开并食用,另外两只带回了家。回到家后,博主打开了另外一只鸡,但发现只有土、没有鸡,于是在打开最后一只叫花鸡的同时录制视频,结果发现,最后一只也没有鸡。
既然博主买的是鸡,商家收了钱,就得给人家鸡才行,怎么能够只给土不给鸡呢?难道是叫人“吃土”不成?如此“宰客”,是不是太狠了?
不过这件事也有蹊跷之处,就是为什么博主买了三只叫花鸡,其中当场打开的一只有鸡,另外打包带回家的两只没有鸡?如果博主从一开始就说要当场吃一只,另外两只打包,那么,就有可能是商家做了手脚,把其中打包的两只叫花鸡“掉包”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博主一开始说的是买三只叫花鸡,然后随机指定一只要求当场打开,另外两只打包带走。如果是这样,商家刻意“偷梁换柱”的可能性就不大,毕竟“开盲盒”真有可能当场“玩砸了”,风险太大。
据《浙江日报》旗下媒体“潮新闻”报道,记者前往河坊街找到了这家店。目前,这家店的商品里已经没有叫花鸡,主要售卖臭豆腐。对于5月1日发生的事情,店员表示确有其事,也有点无奈,“因为假期,我们招了临时工,当天客流较大,估计当时顾客比较着急,将样品当做是售卖的叫花鸡,递给了我们店员。店员不熟悉商品,就给打包了。我们也是昨天市场监管来了才知道。”
按照上述说法,“叫花鸡里没有鸡”属于“乌龙”,而且主要由于顾客着急,把样品当作叫花鸡,递给了店员。更巧的是,当时卖叫花鸡的店员是“临时工”,“不熟悉商品”,就将错就错地打包了。按照这种说法,真可谓“无巧不成书”。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借口,有赖于深入调查。
“叫花鸡里没有鸡”既有视频为证,涉事商家也承认确有其事,那么,无论是刻意“宰客”还是闹了“乌龙”,涉事商家都必须作出相应赔偿。如果查实了是“宰客”,就更应该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来源:红网
作者:李蓬国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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