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麓民
“秋风起,蟹脚黄”,又到了一年中吃螃蟹的时节。为了能够吃到正宗且质量有保障的螃蟹,许多消费者选择了知名鲜生品牌的网店进行购买。然而,有人却遇到了网店蟹卡失效的糟心事。
据报道,近日陕西一男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称,他于2020年购买的蟹太太螃蟹卡,在每年的提货期内尝试预约时,都因显示约满而未能成功提货。今年他又一次尝试预约时,却发现券号密码不正确,无法完成提货。对此,蟹太太客服回应称,蟹卡的有效期为3年,过期后自动失效。(9月5日速豹新闻)
从表面上看,2020年购买的蟹卡,如今已过去数年,无法提货似乎也说得过去。但仔细深究,可以发现蟹太太的这种操作存在明显不妥。如果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提货,责任自然应由消费者承担,说蟹卡有效期到了自动失效,或许还能说得通。但在此案例中,消费者未能提货的原因并非个人因素,而是蟹太太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需求,责任显然在蟹太太一方。
此外,蟹卡本质上属于商业预付卡的一种,因此必须遵守商业预付卡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规定,预付卡记名卡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卡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法律允许不记名预付卡设有效期,不是说有效期一过,商家就不必对预付卡负责了,预付卡就可以宣布失效作废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对于超过有效期且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这意味着,即使蟹卡过期,商家也不能以此随意剥夺消费者的权益,而是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蟹太太以“过期无效”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无疑是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蟹太太的这种操作无疑是一个“坑”,让人感觉是在反向“白嫖”消费者。通过大量发售蟹卡并设置难以预约的提货期,导致消费者无法提货。一旦过了有效期,商家便宣布蟹卡无效,从而无本万利地轻松“白嫖”了消费者。
作为知名鲜生企业,蟹太太不能失信于消费者,也不能无视法律规定。对于发售的蟹卡,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有效期、使用规则等相关信息,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稳定的提货服务。当蟹卡过期时,商家应当积极与消费者沟通,提供激活、换卡服务,而不是轻描淡写地以“过期无效”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王麓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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